特困供养对象的监护人应该是谁,有哪些确定方

安吉房产律师 2025-04-08
特困供养对象的监护人需依法确定,包括法定、指定、遗嘱及委托监护人。《民法典》规定,监护人应具监护能力,克尽职责,否则需担责。未及时确定或监护人失职,可能导致特困供养对象权益受损,生活无依。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特困供养对象的监护人确定方式多样,包括法定、指定等。选择时应考虑监护人资格、能力及与被监护人的关系,确保最有利于被监护人。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特困供养对象监护人确定:1.法定监护人优先,通常为直系亲属。2.无法定监护人时,可由单位、居委会等指定。3.遗嘱指定监护人需遵循遗嘱意愿。4.委托监护人需签订委托协议,明确权责。各方式均需确保监护人具备资格和能力,保障特困供养对象权益。

相关文章

杭州市看守所地址 慈溪市看守所地址 余姚市看守所地址 文成县看守所地址 武义县看守所地址 鹿城区看守所电话 泰顺县看守所电话 永康市看守所电话 黄岩区看守所电话 黄浦区看守所电话 虹口区看守所电话 玉环市律师 缙云县律师 淳安律师 宁波镇海区律师 慈溪律师 嵊州律师 兰溪律师 桐庐律师 海盐律师 玉环刑事律师 宁波鄞州法律咨询 泰顺法律咨询 诸暨法律咨询 仙居法律咨询 三门法律咨询 慈溪市刑事辩护律师 温州市刑事辩护律师 永嘉县刑事辩护律师 嘉兴市南湖区刑事辩护律师